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这名“拦路虎”究竟该当何罪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6:15 人民网-江南时报

  在南京市浦口区永宁镇街道,孙进虎绝对是一个无人敢惹的主儿。他从小流浪,后因抢劫被判刑,再后来竟发展到上路拦车要钱。因他的拦车行为,引发了两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了两死两伤的悲剧。今年2月23日,孙进虎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浦口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然而,这起看似简单的案件,却在法律适用问题上引起了很大的分歧和争议。

  生活无着落 上路拦车要钱

  今年34岁的孙进虎,对自己的过去不愿过多地提及,只是说自己很小开始就在南京城流浪,没上过学,也不识字。1987年,年仅18岁的孙进虎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后被提前释放回家。2002年7月,孙进虎在重庆因交通事故导致右脚残疾,断肢至膝盖部位,平时只能靠拄着双拐行走。但据知情人透露,孙进虎到重庆去是为了一个女孩,他的脚伤也不是交通事故,而是在重庆被人砍伤的。

  脚残无法继续打工,与妻子离婚,再加上农村户口无低保,孙进虎没有了生活来源。在孙进虎家的不远处,一条南京到合肥的老公路从那里穿过,叫浦合线。后来,南京到合肥有了高速公路,大部分车辆都走高速了,走老路的车子就少了很多。但仍有些大货车为了逃避收费站,还是选择走这条老路。

  孙进虎开始打起了这条路的主意。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孙进虎就多次拄着双拐上路,在浦合线东葛路段拦车,向过往车辆驾驶员索要钱物。驾驶员给多少就拿多少,三五块钱也行,实在不给的话,一支香烟也可以。

  与其他拦车行为有所不同的是,无论驾驶员给不给钱,孙进虎都从没有砸过车子。但是,孙进虎的行为危及了过往行人的安全,特别是在上下班、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危险更大,引起了一些驾驶员和当地群众的强烈反映。公安部门多次对孙进虎进行教育,甚至叫他写下保证书,但孙进虎拒不悔改。

  去年8月1日,孙进虎早晨6点就出现在公路上,并拦下了一辆大货车,随后而来的一辆半挂车也停了下来。正当孙进虎向第一辆车驾驶员索要钱财时,一辆重载大货车呼啸而至,追尾撞上已停下来的那辆半挂车,造成大货车驾驶员丁某死亡,随车人员中也有一人受了伤。经公安部门事故责任认定:死者丁某开车速度过快造成车辆追尾,对这起交通事故负全责。这次,孙进虎侥幸地逃脱了处罚。

  自己的行为引起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对此孙进虎却不以为戒。一个月后的一天,孙进虎照常一大早又来到公路旁,并在路边小店买了一瓶白酒,对旁边的人说:“喝酒后脸红,好拦车。”早上8时许,出租车驾驶员王某驾车由安徽滁州返回南京,路过该路段。孙进虎急忙拄着双拐走到公路中间,准备拦车索要财物。

  由于车速较快,为了躲避前方突然出现的孙进虎,出租车失控驶出路面,将站在路边的两位行人撞倒,致一人当场死亡,一人受伤,驾驶员王某也受了伤。公安部门认定孙进虎负这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出租车驾驶员王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案情虽简单 定性分歧很大

  孙进虎的行为在当地引起了很大反响。根据有关法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可以追究负主要责任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这起看似简单的案件,却伤透了办案检察官的脑筋,孙进虎的行为在法律适用问题上引起了很大的分歧和争议:

  第一种观点,孙进虎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理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在此案中,孙进虎拦车要钱,经公安部门多次教育仍旧不改,且引发两起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危害了他人的人身安全,并且造成了严重的危害结果,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二种观点,孙进虎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第三种观点,孙进虎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孙进虎的行为没有达到与放火、投毒等危险性相当的程度。另外,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车辆必须在确保行人安全的原则下通行的规定,在此起交通肇事事故中,孙进虎拦车是一种故意行为,但驾驶员王某在此过程中有足够的时间采取措施,却由于车速过快,导致了此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王某在此起交通事故中应当负主要责任。那么,孙进虎应当不负刑事责任。

  孙进虎是不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承担怎样的责任,法律自会公断。但是,这注定是一场悲剧,无论是对孙进虎来说,还是对车轮下的亡魂来说。对于本案的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本报记者殷文静 通讯员崔洁 肖水金

  《江南时报》 (2004年04月01日 第七版)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