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偷梁换柱 骗得百万汇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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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6:2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3个外地人来苏州开了家皮包公司,在“洽谈”业务时将客户的汇票偷梁换柱,骗取了100万元。 邵雄燕和林光系广东省电白县人,帮老板陈梅盛打工。两人虽然只有小学文化,但却一直有着不劳而获的念头。2001年4月初,经过一番预谋后,邵雄燕、林光伙同陈梅盛等人来到苏州,租住在三香路的某幢大楼,以苏州浦东开发区粮油公司的名义伺机诈骗。 一个偶然的机会,陈梅盛结识了辽宁省某油厂的业务员陈某,称自己有几车皮的蓖麻油由于资金紧张正想廉价出售,两人一拍即合。随后,陈梅盛叫邵雄燕冒充公司业务经理并改名张建平,找到陈某洽谈“业务”。邵雄燕告诉陈某,先要了解油厂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最后才能确定这笔买卖能否敲定。陈某谈生意心切,立即给邵雄燕发了一张100万元银行汇票传真件,好让对方安心。 几天之后,陈梅盛等人来到广州,模仿油厂传真汇票伪造了一张假汇票。随后,邵雄燕通知油厂的陈某到苏州签合同,并千叮万嘱带上传真汇票的原件。陈某如约来到苏州,邵雄燕借口需要检查汇票的真假,要求陈某将汇票交给冒名为林志仁的林光,林光拿到汇票后到隔壁房间将汇票交给同伙进行调换,将伪造的汇票还给了陈某,而陈某也浑然不知手上的汇票已经被掉包。 为了把100万元真正弄到手,邵、林以陪同陈某去看货为由将陈某骗到广西,而陈梅盛等人则在骗得的真汇票上伪造汇票收款人陈某的签名,将100万票据款转帐到陈梅盛指定的公司账户。邵、林两人在广西得知票据款已经完成转账后,以去海关报关验收为由,将陈某等人甩脱。陈某苦苦等候始终不见两人的踪影,预感到事情不妙,急忙去银行查询,才得知公司的100万元已经不翼而飞。 日前,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票据诈骗罪分别判处邵雄燕、林光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和10年。(陈梅盛另案处理)本报记者朱中顺 通讯员许冰峰 阿捷 《江南时报》 (2004年04月01日 第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