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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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6:3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王昊亮)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盐城市劳动部门在全市开展了劳动保障“维权执法年”活动。昨天,记者从盐城市劳动部门获悉,第一阶段的宣传培训和用人单位自查活动已经结束,劳动部门将从本月起开展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的活动。 据盐城市劳动局颜处长介绍,市劳动局按照盐城市政府办[2004]18号文,从2004年初开展了这项劳动力市场的整顿活动,对存在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按照稽查要求的有关规定进行积极整改。目前,第一阶段的宣传培训和用人单位自查活动已经结束,从本月起开展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的活动。具体实施方式为: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检查的范围与重点,采取普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着重检查那些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和用工行为不规范的用人单位。市区主要检查建军路、解放路、迎宾路两侧的个体工商户和服务行业用人单位以及职业介绍机构。对那些不订立劳动合同、不为劳动者提供一份合同文书,以招(聘)用工名义强迫劳动者集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7个工作日内,未书面报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江南时报》 (2004年04月01日 第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