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土地要严查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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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6:3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见习记者张宏兵 通讯员李纪军)昨日,记者从扬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扬州市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切实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公布了加强土地管理的五项措施。 据了解,《通知》中公布的五项措施是:严格土地管理,认真落实六个“不允许”。要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在土地利用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六个“不允许”,即不允许违规圈地、不允许越权审批、不允许未批先用、不允许擅自减免地价、不允许违章供地、不允许克扣农民利益。用地要规范,对不规范的用地由国土部门进行查处;规范土地供应,促进开发区、工业园区整合到位。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坚持按项目、按产业政策、按建设用地定额指标、投资强度要求提供用地,对建设项目用地加强规划预审管理。加强省级开发区建设,对开发区布局、功能定位、产业结构等方面进行优化。继续加大对乡镇工业园区进行整合归并的力度;依法实施征地补偿,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征地补偿费用必须一次足额补偿到位。严格执行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征地补偿登记“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纪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对土地征用、使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未批先用、少批多用、低价出让土地、拖欠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依法进行查处;强化领导责任,确保土地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通知》还指出: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土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依法行政,规范用地审批,做好群众工作,对已有群众反映的涉及土地的信访问题,特别是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开展以来发生的,要求各级政府认真组织一次会办。 《江南时报》 (2004年04月01日 第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