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04年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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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8:15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经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共同研究决定,现将2004年从普通高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选调生”)到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全省共选调99名。其中,长沙5名,株洲7名,湘潭6名,邵阳9名,衡阳9名,岳阳7名,常德8名,益阳9名,郴州8名,张家界4名,娄底4名,永州9名,怀化6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8名。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选调对象应是列入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主要选调湘籍学生。 选调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优秀共青团员,在校期间至少有一次被评为校、院(系)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较强的文字综合和语言表达能力,担任过班以上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居全班前列;本人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符合所报考市州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选调程序 1、学校推荐和报名。推荐工作步骤:(1)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街道)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表》。(2)院(系)党组织核实材料,提出推荐意见。(3)校(院)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和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审查和筛选,确定推荐对象名单,并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每个推荐对象只能向一个市州推荐。 推荐对象应报名参加选调生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0日,报名地点设在东海楼宾馆(省老干活动中心内,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蓉园路2号)。报考人员应提交《湖南省选调到乡镇(街道)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一式三份,同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相关证书的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含推荐表)。省外高校学生也可通过网络直接报名(E—mail:sh2quan@163.com),待领取准考证时再查验上述有关材料。 2、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04年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考试时间定于4月17日,上午8∶30—10∶30考《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下午14∶30—17∶00考《申论》。 3、确定考察对象。全省统一划定考试总成绩合格线。根据考试总成绩,以市州为单位,从报考同一市州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对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比例的,按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 为提高选调生质量,以下对象考试总成绩加5分:研究生;省部级“三好学生”、省部级“优秀毕业生”;教育部直属高校和进入“211”工程的高校院(系)以上(含院系)团组织、学生会正副职;一般大学校级团组织、学生会正副职。以下对象考试总成绩加2分:少数民族学生,志愿到自治州工作的学生。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取其中最高的一项,不能累加。 4、组织考察。适时组织考察组到有关高校进行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择优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只作为确定考察对象资格的条件,不作为确定体检对象的依据。 5、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试行办法》和新修订的《湖南省国家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体检合格者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6、工作分配。选调生将办理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录用手续。选调生一般安排到领导班子团结、党政主要领导热心培养年轻干部的乡镇(街道)工作,在综合性较强、能较快熟悉全面工作的岗位上锻炼。按照湘政办发[1994]5号文件规定,选调生不实行试用期工资待遇,可提前定级。 选调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录用考试大纲和修订后的体检标准,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可查询湖南领导人才网(网址:www.gjrcw.com)、湖南人事编制网(网址:www.hnrst.gov.cn)。 查询电话: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0731—2217822 考评中心:0731—2688707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事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04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