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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0间出租屋主要缴税 长安镇成立服务中心专职管好20万流动人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9:05 南方日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钟起龙 通讯员/郭晓磊 蔡润和 罗婉秋)昨天,记者在长安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获悉:从今天起,长安镇正式实施《东莞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辖区内的35000间出租屋的屋主须缴税及相关费用,而租屋者每年也须交纳69.5元的费用。有关人士称,出租屋管理的规范化,将有效地管理好居住在长安出租屋的20万流动人口,占该镇流动人口的近1/3。

  出租屋去年发案453宗

  据介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长安镇流动人口急剧增加,目前,该镇的流动人口已经超过70万。在这70多万流动人口中,63%以上在工厂企业务工,37%从事商贸、建筑、服务等行业,他们主要来自全国各地,人员众多且成分复杂。

  有政府官员认为,流动人口的不断增长,为当地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劳动力,加快了长安镇城市建设的步伐,推动了该镇的经济发展。但另一方面,数量庞大且成分复杂的流动人口也给当地的治安带来了沉重的压力。

  一名官员称,当地侦破的刑事案件中,98%以上的案件都是流动人口所为,而且有相当一部分犯罪分子作案选择出租屋为落脚点。2003年长安镇共立刑事案件2190宗,其中发生在出租屋的案件有453宗,约占案件总数的30%。

  面对严峻的现状,长安镇开始采取一系列的防治措施。该镇目前有37个联防小区实现封闭式管理,16个实现半封闭式管理;部分治安防范小区实施电子监控,全面推行安全文明小区和无毒社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随着收容遣送制度废止后,流动人口和流浪乞讨人员有所增加,这又增加了一些不法分子的藏身空间。

  出租屋有了“管家婆”

  3月25日,长安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挂牌,在该镇生活的流动人口有了“管家”。当地有官员称,因为公安部取消了出租屋登记核准项目,新旧制度处于交替阶段,该镇对出租屋的清查少了,暂住证办证率也由此降低,导致出租屋管理一度出现混乱局面。

  据悉,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将负责辖区内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办理辖区内租住人员的户口登记,颁发暂住证;发放《房屋租赁证》;并有为辖区内出租屋及租住人员建立档案等职责;同时还将组织出租屋管理员对辖区内出租屋及租住人员进行经常性巡查。

  租屋者年交69.5元费用

  “我们镇内的35000间出租屋要缴税了。”该镇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据统计,长安镇目前共有出租屋35000多间18万多个单元。按照新规定,这些出租屋以后每年都要交纳每套80元的房屋租赁手续费以及各种规费。而租房的人员也要交纳包括暂住证工本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费、治安联防费等在内的6项费用,共计69.5元/年。而此后凡涉及出租屋管理的有关费用,也改由管理服务中心收取。

  据了解,出租屋主交纳的税收按核定的单位面积、计税租金标准和综合征收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堤围防护费。其计算公式为:核定的单位面积计税标准×出租面积×综合征收率。

  “每间月租金1000元以上的按4%—5%征收综合税率;月租金1000元以下的按2%—3%征收。”临走前,当地政府官员告诉记者,出租屋征税的具体方案将由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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