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泼向新娘 妒女被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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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9:10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据《解放日报》报道 因向同事求爱不成,妒火中烧的史宇芳在同事婚礼前夕竟将浓硫酸泼向无辜新娘。3月30日,上海市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史宇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附带赔偿被害人医疗费、护理费等24.7万元。 史宇芳大专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做出纳。2001年,新同事范先生打破了她内心的平静,无奈他已有所爱。遭到拒绝后,史宇芳对也是同事的范先生的女友沈小姐满怀嫉恨,并产生了伤害沈小姐以报复范先生的念头。在范先生与沈小姐举行婚礼的前两天,史宇芳将浓硫酸泼向沈小姐的头面部等处,造成其四级伤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