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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1.4万名农民成为股东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9:33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江东记者站陈伟奋)江东区东郊街道、福明街道曾是该区的“蔬菜之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少农村先后被撤村征地。告别农田后的农民如何获得生活保障、如何致富?江东区大力推进农村股份制改革,力争使被撤村征地后的农民“家家持股份、户户住公寓”。

  江东区村级集体经济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较为雄厚的实力,2003年全区村级集体资产总额达到20.5亿元,占宁波市村级集体资产总量的1/7,农民人均收入达7618元,居宁波市各县(市)区首位。从2001年开始,江东区按照“成熟一批改造一批”的渐进式发展思路,对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实施改造。原东郊乡甬升村党支部书记、如今的甬升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张富娣向记者介绍,经过股份制改革,甬升村清理了集体资产,让村里160多户农户按有关规定不同程度地享有甬升经济合作社1.04亿元资产的分红权。

  目前,江东区29个行政村已有13个完成改革,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有14079名社员成为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集体资产量化总额达到14.32亿元,占全区村级集体资产总额的70%,个人持股额最高达37.67万元。

  为保证农村股份制改革顺利进行,江东区明确了量化资产范围、股权设置办法、股份享受对象及管理运作规范。在改革的各个实施环节中,坚持推行“阳光操作”,实行社员自治,着力构建和完善监督约束、风险防范、股权流转、经营激励和投资决策等五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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