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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农一学生告母校讨学位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9:34 南方都市报

  华农一学生告母校讨学位

  因英语四级成绩未达校方要求,校方在庭审中辩称不授学位的规定合法合理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 实习生农柳)华南农业大学陈同学毕业两年后想转行,这才发现没有学士学位不好找工作。在多次求职无果的情况下,他一纸诉状把母校告到了法院。天河区法院在昨天下午对此案开庭审理。由于该案涉及到大学生颇为关心的英语成绩与学位挂钩的问题,该案在不少高校学生中引起了关注,多名华农学生到庭旁听。

  原告:校方条款应属无效

  陈同学前日专程前来本报介绍情况。他告诉记者,他原是华农理学院化学系九八级本科的学生,应于2002年毕业。陈同学是在参加学校毕业前的补考后,知道自己拿不到学士学位的。当时他并没多想,拿着毕业证走向了社会。在从事与本专业有关的工作中,陈同学到医院检查发现,鼻子出了问题,对目前工作会有影响。陈同学为此想到了转行,但很多单位要人都要求有学士学位。无奈之下,他想到了打官司的办法向学校讨要学士学位。

  陈同学说,教务处曾答复他说,他拿不到学士学位的理由是因为他的英语成绩没有达到学校的要求。校方对英语成绩和学位挂钩的规定有两个,按照《华南农业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的要求,陈同学符合要求,而按照《关于加强本科英语教学工作的决定》的规定,陈同学则未达到要求,因此未获得学士学位。陈同学认为,两个文件自相矛盾,而且后者是华农的内部文件,不授予学士学位的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该条款应属无效。

  学校:起诉超过诉讼时效

  在昨日的庭审过程中,被告华南农业大学的代理人答辩认为,关于《华南农业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和《关于加强本科英语教学工作的决定》这两个规定不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是合法合理的。

  他们还提出,陈同学毕业超过一年,已过诉讼时效,而陈同学表示,这是因为校方在对自己作出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前没尽告知义务造成的。被告代理人则声称,学校在颁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时的行为是符合有关规定的。考虑到某些同学的心情,当时他们并没有公开宣布哪些同学拿不到学士学位,并不是有意隐瞒。

  尽管在辩论中唇枪舌剑,但在庭审结束后,作为校方代表的华农教务处一位负责人却主动走到陈同学面前,对他勇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表示赞赏。

  学生:不应过分看重英语

  在当天的庭审中,记者注意到很多华南农业大学的大学生也来到现场旁听,在华农的一个论坛上,关于该案的跟帖已有上百条。

  前来旁听的一名法学系同学告诉记者,这件事已经在他们学校掀起了热烈的讨论。因为该案涉及到学位是否应与英语成绩挂钩的问题。不少同学认为,学位本来是对一个学生在专业方面能力的一个认定,但学校却将英语成绩与之挂钩,将英语提高到了它本不应有的地位。该案争论焦点所在正是不少同学心中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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