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手机谨记“十个不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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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10:10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近段时间,消协受理的手机投诉已跃居各项投诉之首。昨日,贵阳市消协发布今年第二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一定要了解“三包”规定,做到“十个不买”。 贵阳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注意做到“十个不买”:1、对手机的外观、式样、颜色、功能等未做好选择不买;2、经销商对手机基本功能、使用方法没有介绍清楚不买;3、包装盒内无中文使用说明书的不买;4、不能执行国家“三包”规定的手机不买;5、对国家规定的手机附件和赠品不实行“三包”的不买;6、本市范围内无维修点的不买;7、实物样品与使用说明书、宣传材料不一致的不买;8、非正规的手机经销商处手机不买;9、购买场所与销售发票印章不符的不买;10、价物不实的手机(水货)坚决不买。 不但如此,在购买手机后,同时要注意保管好购机发票、保修凭证、使用说明书以及核对手机包装盒内的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附件的出厂序号或批号、进网标志、产品商标和型号等标识、标贴,这是实行“三包”的重要凭证。 (龚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