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10万元 缉拿杀夫凶手(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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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10:12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3月31日,《六盘水晚报》头版刊登了一则受害者妻子“10万元悬赏捉拿凶手归案”的广告(如图),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据称,个人如此“巨额悬赏捉凶”在六盘水尚属首次。 当天下午,记者根据悬赏广告上的电话,联系上了悬赏人奚玲君。奚玲君在其兄奚尊通(添翼轮胎销售有限公司经理)的陪同下,向记者哭诉了事情的原委。 1998年奚玲君带着两个孩子与丈夫奚先彪、哥哥奚尊通等亲人从老家浙江来到六盘水办公司经营轮胎生意。2002年2月1日奚先彪遇害当天,奚玲君刚刚从六盘水乘车回到杭州,还未来得及去探望患癌症住院的父亲,她就接到哥哥奚尊通的电话,称丈夫被人杀伤住院,让她马上回六盘水。2月4日晚奚玲君到达六盘水,其兄奚尊通把她带到一宾馆住下,并称奚先彪的伤情严重,不能让人探望。 3天之后,其兄才将实情告诉她,奚玲君当即晕了过去。 奚玲君告诉记者,她们夫妻二人关系一直很好,丈夫是个老实人,从不在外惹是生非,一家人过着幸福和睦的生活。丈夫突遭劫难,生活的重担全压在了她肩上。两年来她从未睡过一天安稳觉,发动家人四处寻找凶手,因无精力料理生意,其兄奚尊通开的公司也几乎瘫痪了。 对于登报悬赏缉凶一事,奚玲君郑重地告诉记者,如果群众提供的线索协助警方成功侦破了此案,哪怕是砸锅卖铁也要兑现赏金,而且目前她也有能力兑现,“这一承诺绝不是炒作,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记者就此采访了六盘水市律师牟林。牟律师表示,奚玲君作为公民,巨额悬赏缉凶这一个人行为是合法的,在民事上构成一个悬赏合同,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同时对协助警方寻找线索和破案是有帮助的。(寇启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