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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制止家庭暴力新规 警方要管“打老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10:1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1日电据齐鲁晚报报道,山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昨天印发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草案)》提出,公安、司法机关要积极介入反家庭暴力,施暴人所在单位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调查显示,2000年到2003年,山东省内家庭暴力案件每年占到了离婚纠纷案的28%左右,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八成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对一所监狱的女犯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53.8%的女性犯罪直接与家庭暴力有关。

  《决议(草案)》对公安、司法机关等部门更积极地依法阻止和严肃处理家庭暴力行为做了详尽的规定,“对有法定义务制止和处理家庭暴力行为而不予制止和处理,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此外,对家庭暴力的投诉和控告,《决议(草案)》规定,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对待,施暴人所在单位还应当对施暴人进行批评教育,令其改正,并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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