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缠身绑架“富家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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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12:08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3月31日讯因为债务缠身便铤而走险绑架女生,索要30万。近日,永州新田县人民法院对震动全县的“11·4”特大恶性绑架勒索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杜为军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03年10月,债务缠身的杜为军认为本县郭某家很富有,便决定对其正在上初二的女儿敏敏(化名)实施绑架。经过半个月的踩点后,杜准备了手枪、刀具、手铐、胶纸、摩托车等作案工具。11月4日6时左右,杜为军伙同杜某驾摩托车跟踪出门步行上学的敏敏,在县城祥丰街路段将其劫持,并绑架至本县知市坪乡白杜尧村的一山上。然后用手机打电话给郭某,要其在1小时内准备30万元赎人,否则“撕票”。郭某接到勒索电话后立即向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了警。郭某在警方授意下表示愿意筹钱救人,并几经讨价还价,最终同意以29800元交换人质。5日下午5时许,根据专案组周密制定的计划,郭某与绑匪约定在知市坪乡交钱,警方迅速调集28名民警,分成7个小组布下天罗地网。下午6时许,杜驾车前来取赎金时被当场生擒。(史石众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