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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今起实行2003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17:4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1日电 据中国公安部网站消息,从今天开始湖北省开始实行2003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湖北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杜荣庆介绍,已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除有关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在申请办理赴台湾手续时不需再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或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未满16周岁或70周岁以上人员,可由其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代办2003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应邀组团赴台湾从事交流活动的,可由组团单位代办2003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居留,公安机关可视需要,为其签发3年有效多次前往台湾签注。(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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