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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内严禁上坟烧纸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2日02:49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4月1日讯(记者 刘玉波)为了加强清明节和五一节期间的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和创建“平安济南”,济南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前发出特别通告,森林防火戒严期内严禁游人进入林区和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在林地内及林地边缘上坟烧纸。

  济南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出,2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期。戒严期内,严禁游人进入林区和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在林地内及林地边缘上坟烧纸。

  严格依法治火,在距林区100米内上坟烧纸的每次罚款10元,烧荒和烧地缘的按过火面积每平方罚款10元;在距林区20米内吸烟、燃放鞭炮、随意用火未造成损失的,处20元至100元罚款;对不服从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贻误扑火时机,影响扑救火灾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以50元至100元的罚款;因过失引起森林火灾的,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并责令当事人赔偿损失,限期更新造林;违反森林防火条例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济南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时公布的森林防火报警电话为119、2773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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