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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管住进“口”食品(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2日07:27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省质监局局长孔令志(中)在新一佳超市侯家塘店检查食醋的“QS”标志。谭斯亮 摄

  本报4月1日讯(实习记者 谭斯亮记者谈金燕)“没有这种‘QS’标志的5类食品就是不合格产品。”今天上午,省质监局与长沙市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查处无证生产销售5类食品”的行动,首次检查结果有喜也有忧。

  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从2004年4月1日起,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5类食品必须通过国家质量安全认证,贴上“QS”标志(即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后才能销售。

  经检查,长沙沃尔玛、新一佳侯家塘店等大型生活超市销售的此5类食品都比较规范地使用了“QS”标志;而一些个体粮油店的检查情况则不容乐观。在长沙市福庆街93号和97号两家大米批发经营门店内,质监部门当场查获了1726包无证大米,共计约25.4吨。

  省质监局局长孔令志表示,即日起没有“QS”标志的5类食品将一律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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