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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乞丐拒绝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2日09:45 南方都市报

  职业乞丐拒绝救助

  通告实施首日凸显若干问题,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实施细则

  禁讨区调查之面临问题

  昨日是《关于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通告》实施的第一天。广州市公安、城管、民政、卫生等四部门联合行动,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本报多名记者深入广州各“禁讨”热点地区调查采访。禁讨现场,各部门文明执法,工作态度以人为本,不少人接受救助离开禁讨区,情况令人欣喜。可以说,《通告》实施第一天迈出了广州“禁讨”坚实的一步。但由于条款不够细化,在《通告》付诸实施后,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让执法部门、市民和流浪乞讨人员感到困惑与无奈。

  据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讨论通告实施细则,并已进入最后讨论阶段,细则出台后将有助于救助管理工作的规范。

  通告内容

  对在广州市流浪乞讨的无法定监护人在场的未成年人,公安、城管执法人员应将其护送到指定救助机构,民政部门设立的救助机构应当予以安排。

  ——《关于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通告》

  问题1 如何界定护送对象

  机场路和广花路交叉口黄石收费站引桥下的流浪者高勇昨日上午接到了城管队员派发的救助卡,听完城管队员的救助指引后,他仍然似懂非懂,在记者转身准备离开时他又追上,仔细询问该怎样去救助站。对于初来乍到广州的高勇来说,要找到可以帮助他的救助站的路同样艰难。

  这样的难题同样发生在流浪的广东高州人梁新庆一家三口身上,他思维时而清晰,时而迷糊,而他明显是一双儿女义不容辞的监护人,昨日听到城管执法人员对于救助的解释后,梁新庆明确表示愿意回家,他拿着救助卡片干脆地说:“我不知道怎么去,最好你们能送我”。

  参与昨日行动的广州市城管支队助理巡视员肖永存无奈地说,他们都不属于可以护送至救助站范围的人,而事实上,在谁可以被护送到救助站这方面,确实有些难区分。

  《通告》规定,对于“无法定监护人在场的未成年人”,城管执法人员应将其护送至指定救助机构,据解释,6岁以下的儿童送到民政局的儿童福利院,而6—14岁的则送到儿童救助中心。肖永存说,由于流浪儿童的年龄单从肉眼判断很难区分,就像梁新庆13岁的女儿看上去还不如城市里9岁的女孩高,而他10岁的儿子根本就像六七岁。

  《通告》还规定,对在本市流浪乞讨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公安、城管执法人员应通知或将其护送至指定医院救治,而怎么区分这些人有没有病情也成了困扰执法人员的难题。

  通告内容

  对在本市流浪乞讨的老年人、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以及其他愿意接受救助且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公安、城管执法人员应告知并将其引导、护送到救助站,救助站应当予以安排救助。

  公安、城管、民政和卫生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文明管理。

  ——《关于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通告》

  问题2 看见民警乞丐就跑

  据一些街面民警介绍,很多乞讨者见警察就跑就藏,压根不让警察看见。他们以为到救助站要干活坚决不去。来自一位河南的65岁的老人说,刚到广州就有人让他去救助站,他也去了,到救助站门口,他就不想进了。

  不少一线民警向记者抱怨,执法工作有难度,主要表现在不知如何做不愿接受救助的人的工作,“你拉他吧,肯定不行,救助是自愿的事,你不劝他吧,警察又有告知的责任,加上阴天冷雨的,大家都是为人子女,心里不好受”。

  问题3 客串乞讨如何管理

  昨日早上7时40分,在广州火车站站前广场,河南郑州30岁的流浪男子王某接受采访时称,只有在没饭吃的情况下才会向旅客“求助”讨钱。有过路旅客提出这类流浪人员也应被救助。但记者发现,在实施禁讨的过程中,这类临时乞讨人员遭遇了管理真空。

  负责执法的越秀区城管直属四中队教导员葛达莎介绍,这类人员属于救助对象,执法人员只能将他们填表登记后,再用车送往救助站救助,但这类人员往往也会杀“回马枪”,且他们并不属于“禁讨”的范围,执法人员一时也拿他们没有办法。

  家住越秀区广州火车站附近的黄女士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这类人员的流动性较小,一般都是在车站码头及繁华的路段,往往也是一个城市的窗口,建议政府部门对这类场所加强监管和控制,将这些行走在乞讨边缘的流浪人员,也实施类似于“禁讨”的这种措施,这样可以让窗口真正地“亮”起来。

  通告内容

  对在本市流浪乞讨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公安、城管执法人员应通知或将其护送至指定医院救治,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应当予以安排救治。

  ——《关于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通告》

  问题4 城管劝说乞丐不理

  在昨天的行动中,城管执法遭遇一些尴尬。由于没有明确的执法权,城管队员只能对流浪乞讨露宿人员进行劝说,引导他们自愿接受政府救助。但是对于一些职业乞讨者和城管打游击甚至置之不理的行为,城管部门感觉很无奈。

  昨天上午10时,客村立交桥底有7个乞讨人员,都表示不愿意接受救助,而且也不肯离去,声称离开后当天的生计就没着落了。在城管队员一再劝说下,暂时离开。

  对于当天执法遭遇的无奈情况,市城管支队支队长许决华表示,对于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处罚执行起来难度非常大,一般来说,流浪乞讨露宿人员并没有什么经济收入,根本不会接受处罚。既然不能采取强制措施,有关人员就不理睬城管执法,城管对此非常无奈。

  许决华表示,虽然如此,城管将配合公安等部门将这项工作做好。摸清情况后,有关部门将召开一个汇报会,探讨管理之道。许决华认为,在目前的现实情况下,如果能够对全市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一次救助宣传工作,也是很好的成绩。

  通告内容

  对于在主次干道、人行天桥、人行通道等地乞讨的行为,城管综合执法人员应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将按有关法规处罚。

  ——《关于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通告》

  问题5 能否就近送院救治

  昨日上午11时,荔湾多宝路市第二人民医院旁。一名30多岁的妇女坐在地上,左小腿肿胀、溃烂。现场执法城管称根据《关于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通告》,该女子属于被救助人员,应立刻救助医治。随后莱西通知指定医院派人来,但该女子起身离去时,医生仍未到。多名围观者提出疑问:边上就是医院,为什么舍近求远,不能就近救助吗?

  广州市精神病院江村城管理住院部是收治流浪乞讨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指定医院。该院有关人士表示,流浪乞讨病人伤势严重危及生命,在自愿接受治疗的前提下,有关部门会将其送到就近医院先行抢救,再送到广州精神病院江村住院部治疗。但由普通医院就近治疗的做法,不太现实。

  记者随后采访发现,广州大部分医院都有收治这类流浪病人的经历。但这些流浪病人也给医院带来了“难题”:有一些人在病情好转后赖在医院不走。而且,这些病人也给医院造成经济负担。因此,有关人士认为,由普通医院就近治疗的做法,不太现实。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彭科 钟跃东 王海军 陶德福 石磊 通讯员骆和锦 吉小江 黄晓宏 张文涛

  图:

  有些职业乞丐赖着不走,城管无奈。本报记者 许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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