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过打人”不仅是师德缺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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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2日11:52 信息时报 |
@周士君 仅仅因为学生纠正了自己的错误,女教师便恼羞成怒猛打自己学生的耳光,以至其头晕、呕吐现象。这是发生在广州一家小学课堂上的荒唐事。(《信息时报》4月1日A12版)。该教师如此“闻过则怒”并动手打人,恐怕折射出的不仅仅是“师德缺失”的问题。 国人一向把能否虚怀若谷、闻过则喜当作衡量一个人有无“纳谏”雅量的标尺,作为教师,更当为人师表,率先垂范,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更不该“闻过则怒”,动手打人。身为教师,你的一言一行,都在影响着自己学生的行事和做人,甚至对孩子们的未来为人模式也起到不小的“师范效应”。故而老师在学生面前的言行,又岂止应该是一个“慎”字了得? 按照这个老师的说法,她那天上课遭到学生纠错、哄笑,“出于自尊心及维持课堂秩序,她一时冲动才打了学生”,而且知道此行为是错误的。如此狡辩,反而更透露出该教师素养之低,已到了何等令人不能容忍的地步!因为从法理的角度讲,学生们作为未成年人,班主任老师非但不该对之大打出手,反而应该依法履行自身的监管之责,确保其人身不受侵害。因此,打人行为恐怕就不仅仅是其“师德缺失”,更是“法律素养”严重不能“达标”的标志。 因此,要彻底矫正类似老师动辄体罚学生甚至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恶行,恐怕还真地依法追究这些目无法纪的教师们的法律责任。如此,才能在依法治国的雄浑交响乐中,也把“依法治教”的旋律奏得更响,更令那些随心所欲地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的禽兽教师失去其作恶的机会和空间!(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