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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暗藏腐败“黑洞”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2日14:58 重庆商报

  新华社消息3月18日,先后组织51人偷越国境的主犯董峰在上海被判处无期徒刑。人们在查阅董峰的犯罪记录时惊讶地发现,董峰曾因骗取出境证件罪被法院判刑,但很快就获得“假释”,其2000年6月底至2002年9月的实施犯罪期,恰恰就发生在他的假释考验期。

  事实上,不光是董峰一案,目前在司法执行、监管环节,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所谓被判刑而不需坐够牢的“监外执行”,在实际执行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2003年底,四川省西昌铁路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铁路盗窃案。以潘云华为首要的12名犯罪嫌疑人,在2003年3月至12月,在成昆线北段连续作案15起,并自称是成昆铁道线上第一支“铁盗游击队”。尤其令人惊愕的是,首犯潘云华竟然是一个正在服刑期间的“缓刑”监外执行罪犯,他在2002年8月16日因盗窃铁路运输物资曾被西昌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可他在缓刑期间仍盗性不改,纠集亲戚组成了“铁盗游击队”。

  由于种种原因,监外执行的罪犯在已判决的刑事罪犯中的比例一直较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供的一份调查数据:以辽宁省本溪市为例,2000年至2002年3月底,本溪市两级法院共判决刑事案件2639件3519人,其中监外执行的罪犯达到1399人,占判决总数的近40%,其中缓刑的占1341人,假释13人,保外就医29人。

  而与高“监外执行”率相对应的,是监外执行罪犯的高失控率和重新犯罪率。据调查,在本溪市本来应该依法严格管理的1300多名监外执行罪犯中,公安机关脱漏管导致失控的竟然有931人,占到总数的近70%,而这些失控的罪犯中重新犯罪的不完全统计有34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决定把加强监外执行的法律监督列为2004年的工作重点,坚决打击这个司法领域内的腐败问题,同时也在积极研究本溪市检察院实施《监外执行罪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所获得的成功经验,以求从根本上解决监外执行罪犯脱漏管的顽症。(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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