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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2·15”特大火灾主要责任人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3日01:54 华夏时报

  本报杭州消息4月2日,造成四十余人死伤的海宁“2·15”特大火灾主要责任人陈建良、周和珍、卢珍宝、卢娟英,由检察机关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查,于当日受理了该案。

  检察机关认为,四被告人在已经预见到采用稻草、毛竹、布条等材料所搭建的草棚具有易燃危险性的情况下,仍组织、聚集大量人员在危险场所使用明火从事“拜忏”活动,并轻信可以避免火灾后果的发生,以致发生特大火灾,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失火罪。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卢晶海薇)原作者: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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