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高官首次出庭应诉“民告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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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3日02:11 华夏时报 |
本报记者黄海霞报道“民不与官斗”是中国老百姓的传统,同样政府当上被告也被认为是不甚光彩的事,更别说由政府高官以被告身份出庭应诉了。昨天,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常务副局长范汉云(正局级)以委托代理人身份出庭代单位打官司,吸引了众多媒体的关注,这原因不过是中央国家机关高级行政官员首次出庭应诉。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经明确表示,以后凡是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为被告的行政案件,都将由下属职能局的领导亲自出庭。出庭缘于“雪花粉”之争昨天,吸引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常务副局长出庭应诉的缘于一场“雪花粉”之争,原告内蒙古金穗工业食品公司状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粮食局认定“雪花粉”是商品通用名称的答复剥夺了其享有的“雪花”商标专用权利,请求法院撤销两被告的答复。 范汉云一直以委托代理人坐在被告席上,虽然少有发言却也不流于形式,除了认真听对方的陈述外,辩论起来也很专业。他指出认定商品通用名称的主要标准是“约定俗成”,正是“雪花”商标的原商标所有人怠于行使商标保护权,造成“雪花粉”转变为面粉的通用名称。范汉云还称,商标局对粮食局作出的复函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在可诉的行政案件范围之列。 庭审结束后,作为首位代单位出庭应诉的中央国家机关高级行政官员,范汉云表示,非常愿意接受法院对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监督,同时通过出庭应诉的体验,今后在依法行政上会更加谨慎和规范。 高官应诉带了个好头? 由于历史与现实的诸多原因,我国的“民告官”官司往往引起多方的关注,但“民告官”的官司难打是个不争的事实,对被告的行政机关来说,也是个没面子的事,似乎一当上被告就表示执法出问题了。 “但是国家工商总局带了一个好头,”一中院主管行政审判工作的李新生副院长说,“法院在‘民告官’官司中是有限审查,没有权力要求行政机关必须派官员出庭应诉。” 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凡是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为被告的行政案件,都将由下属职能局的领导亲自出庭的做法更有效地促进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 李新生还说,由此看出国家行政机关对“民告官”官司的态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已经由最初的消极对待转变为积极参与,行政机关对出庭应诉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行政机关出庭应诉人员的身份情况看,已由委托代为应诉、低级别官员应诉向高级别官员亲自出庭应诉转变。 “民告官”出现三高特点据统计,近三年一中院共受理1008件“民告官”案件,案件类型已增加到46类之多,涉及到行政管理领域的各个层面。由于该院辖区内有国务院各部、委、办及国家直属局等48个中央国家机关,占国务院部委办级行政机关的65。因此其受理的行政案件呈现出被告级别高、社会关注率高、审理难度高的“三高”特点。 尤其是入世以后,专属一中院管辖的商标行政案件、专利行政案件数量猛增,2003年已达到470余件。此前在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中尚未有行政机关的一把手或高级官员出庭应诉的情况,在涉及国家行政机关的“民告官”中,也多数是采取委派一名本单位工作人员和一名代理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的方式来积极参与诉讼。 官员出庭有利于依法行政行政机关参与诉讼是非常必要的,李新生说,一是增强了行政官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二是可以改进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具体落实,三是可以借此途径了解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行政机关由原来的抵触对抗到消极对待直到现在的积极应诉,体现了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不断加强,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和法治的权威。 高级行政官员出庭应诉,李新生称此举可以彰显现代司法理念和法治精神,充分表明司法权力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有效地促进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通过直接参加出庭应诉,不仅可以使行政官员了解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而且还可以了解本部门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调整执法思路,使依法行政完全走上法治轨道,拉近与普通老百姓的距离。原作者: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