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费 请你建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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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3日06:40 重庆晚报 |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望在今年5月前后正式出台。 本报昨天刊出的《全市物业收费亮出明白帐》引起读者广泛关注,有不少人致电询问《管理办法》出台具体时间。市物价局有关处室负责人说,该办法的草稿已形成,眼下正准备与有关部门联合报请市政府审批通过,今年5月前后有望正式出台。 据悉,《管理办法》将根据小区具备的硬件条件和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质量,考评确定其物业等级,并按不同等级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管理办法》还作出一些新规定:凡已购买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的业主,进入装修或尚未入住应交纳50%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电梯将实行月票或次票制。 对物业收费有建议或意见的读者,请拨打本报热线966988,本报将把意见反馈至有关部门,供其参考。 (记者 何昌钦实习生殷明)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