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满意”是立项前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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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3日09:21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记者周建设)宿州市着力创新农业综合开发机制,完善以农民、专家为主体的运作模式,在立项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农民满意、农民赞成”作为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立项的前提。 为了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项目区农民的利益结合得更加紧密,在促进农民增收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该市决定从今年起,在确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时,农民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是立项的前提。在立项前,采取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和农民代表参与三结合的方式,高起点、高标准确定规划项目建设;跳出过去农业综合开发单纯修路、建桥、栽树的怪圈,尽可能整合资金,让项目区发挥更大效益,促使农民增收;坚持项目公示、招投标制度,接受农民群众及其他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在项目的开发上,要吸收农民工参与,增加农民就业机会,让农民直接增收,对不能带动农民增收的项目坚决不予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