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暗恋 结果引发伤害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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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4日02:43 重庆商报 |
本报讯(见习记者陈杰)因自己的暗恋对象与另一女生谈恋爱,开县某中学一女生竟用水果刀将该男生刺成重伤。昨日,这名17岁的女孩被开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这起案件发生在2003年8月11日,凶手敖某为开县某中学高二学生。当晚,她在校门口看见自己一直暗恋的高一学生周某与一名漂亮的女生在一起,便把周喊到一旁询问,周说他正和那女生在谈恋爱。没想到敖当即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向周的小腹连刺三刀,致其鲜血直流,敖随后转身逃跑,后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汉丰派出所投案自首。经法医鉴定,周的伤情为重伤。(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