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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上网被“网”走 丈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4日09:29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南方日报记者曾庆春 通讯员阮锦平)江门已婚女子何某在网上认识一男青年后,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何某的丈夫黄某认为二人婚姻关系已难以维持,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前日下午,江门市新会区法院宣判了一宗因网恋导致的离婚案件,判决准许原告黄某与被告何某离婚。

  据法院介绍,黄某与妻子何某于1996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前与婚后感情一向很好。自去年4月开始,妻子何某经常上网聊天,后来,黄某还发现妻子从网上认识了一位男青年。被黄某发现后,何某于去年8月离家出走,乘飞机至西安欲转机前往嘉峪关与该男青年相见。黄某在西安机场将妻子带回新会。

  从西安回来后,何某立刻向黄某提出离婚,后在何某家人的劝导下,双方才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去年10月,何某再次离家出走,找寻她网中的“情人”,至今下落不明。于是,黄某认为婚姻关系难以维持,遂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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