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介休“3.1”矿难查明 6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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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4日11:37 人民网 |
人民网太原4月4日电记者安洋报道:近日,山西晋中市市委、市政府通报了“3·1”介休市金山坡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原因,介休市检察院公开批准逮捕了6个负有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分别是金山坡煤矿原矿长陆生良、副矿长陆生艮、副矿长陆道前、副矿长刘东保、队长李春棉、电工刘恩玉。 今年3月1日23时20分,介休市连福镇镇办煤矿金山坡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318.7万元。经过事故联合调查组的认真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电网停电和备用发电机故障,使得一运输巷回风口处于无风状态,造成瓦斯积聚。电网来电后,未及时开启风扇,同时未按规程检查和排放瓦斯,便启动煤溜进行作业,溜子开关隔爆外壳失爆,内部保险管用裸铜丝代替保险丝,送电时产生电弧,引起瓦斯爆炸,又引发煤尘参与爆炸。 在这起事故当中,矿井现场管理混乱,以掘代采,多头作业;管理人员及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在停电后没有撤出井下作业人员;忽视了对备用发电机的管理维护,电网停电未能正常启用备用发电机供电送风;瓦斯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因为当班瓦斯员已经死亡,检察院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金山坡煤矿在未取得晋中市煤矿专项整顿办批准的恢复生产通知的情况下,擅自恢复生产,违法组织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测风、瓦斯检查工作不落实。县、乡政府以及管理部门对煤矿安全生产监控不力,指导、监督检查不够,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对金山坡煤矿擅自恢复生产监督不力,严重失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