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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走10万公斤金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4日13:49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梅县讯 (记者 绿叶 通讯员 李诗)家住梅江区、今年25岁的小女子陈某,竟自称是省公安厅工作人员,一口气在金柚之乡梅县骗走果商价值二十多万元的10万公斤金柚。梅县公安局接报后,于近日侦破此案并将陈某抓获。近日,梅县检察院已批准将陈某逮捕。

  去年10月底,陈某从广州打电话给张某说:省公安厅准备到梅县购买10万公斤金柚作为福利发给职工,让张某去问谢某做不做这笔稳赚钱的生意。虽然双方素未谋面,但双方很快就在电话里谈妥了交易条件。12月底,谢某将从陈某娘家亲属处收购来的近10万公斤金柚运往广州,卸货验收后,陈某还若有其事地填写了盖有“广东省公安厅入库专用章”的进仓单和收货收据。

  按合同约定,购买方收到金柚一星期后必须付款给售卖方,一个星期过去了,陈某仍未付款。今年春节前夕,见谢某疑心日渐加重,陈某越来越难以自圆其说,便把所有责任都推到其所虚构的省公安厅十七处处长谢新元身上,说由于谢新元挪用柚款做了赌资。今年2月5日,谢某来到梅县公安局报案。18天后民警在广州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捉拿归案。实际上省公安厅并没有所谓十七处,更没有谢新元其人,这些都是陈某编造出来骗人的谎话。(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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