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立 在应急指挥体系、应急预案等方面有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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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5日08:42 南方日报 |
北京消息 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昨日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报告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工作情况时说,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已经初步建立并逐步完善。 高强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设,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等方面,去年以来取得以下7个方面的进展: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卫生部设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普遍设立了应急指挥机制,遇有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并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提出应对措施建议。 全面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分别组织制订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根据实际需要,制订和完善针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网络。卫生部建立了统一的国家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平台和重大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重大食品卫生事件报告、重大职业卫生事件报告、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报告、放射卫生事件报告等信息系统。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部门协调配合的机制初步形成。 新华社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