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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入户”指标遭转卖3陌生人离奇落户新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5日11:40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深圳讯 (记者 何涛 通讯员 李邵平)“开发商把我的蓝印户口指标盗卖给了别人。”住在深圳市宝安区某花园的业主张先生称,日前他遇到了一件麻烦事。张先生购买商品房后并没有使用“购房入户”指标,最近打算过户,但到派出所一查惊呆了,自己的房子竟然已落户了3个陌生人,其中一人当“户主”已有3年之久。

  怪事:新房“住进”3个陌生人

  1998年9月,张先生在深圳市宝安区一花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00年7月付清房款,2001年办好房产证。按照深圳市购房入户的有关政策,他拥有3个蓝印户口指标。但由于种种原因,张先生并没有使用这些户口指标。

  去年11月,张先生准备转让该房,宝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告知他,房产交易须提供入户情况证明。张先生找开发商开具证明,遭到拒绝;到当地派出所查询时他惊呆了,该套商品房已落户了3个陌生人,是2001年2月办理的蓝印户口,2002年4月转为常住户口,其中一人当“户主”已有3年之久。

  开发商:3个月不入户指标作废

  对此怪事,张先生回忆道,大概在3年前的一天,开发商通知他去办理购房入户手续,说是超出3个月将作无效处理,但当初张先生并未提出申请。

  在张先生没有提出申请的情况下,开发商是如何把户口指标申请下来的?户主又怎么会变成了别人?对于这些问题,张先生称他怎么也搞不懂。

  该花园的开发商———深圳市某开发公司负责人表示,当年开发商为一些住户申请购房入户指标时,把张先生的也申请下来了。由于办理时效在3个月内,张先生如果不用,也就意味着作废。至于别人用了张先生的入户指标,必须要让当时的经办人来解释,转卖指标只是公司有关人员的个人行为。目前,该经办人已不在该开发公司上班了。

  张先生称,他根据自己新房户口簿上的落户人员名字,通过朋友找到了该“户主”。对此,该“户主”含含糊糊地告诉他,当时购买这些入户指标花费了3万元,但具体详情不愿透露。

  房产部门:购房入户指标不得转卖

  深圳市宝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有关人员表示,目前申请购房入户指标通常由开发商代办,但前提是业主要求办理,并填写申请资料、签名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业主是入户指标的权利人,按有关政策业主也可为直系亲人办理手续,但是入户指标不允许转卖。倘若业主在购房过程入户指标被盗卖,对此,业主可以提起法律诉讼来解决。

  该中心人员还表示,蓝印户口一年后转为常住的红印户口,“蓝印”期间房产不得上市交易;转为“红印”后,业主可到当地派出所开具相关入户证明,不影响房屋的转让和买卖。(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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