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释法不是改变基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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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02:42 京华时报 |
作者: 来源: 新华社 据新华社消息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梁爱诗指出,我们对基本法的条文,不能选择性地接受。既然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权,是基本法第158条所赋予,我们必须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权是特区制度的一部分,也是“高度自治”体制的一部分。 梁爱诗表示,法律解释只可以对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不能更改法律,修改基本法必须按基本法第159条的程序进行,而且任何修改不能和国家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所以释法不是变法,不会因此减少市民的权利和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