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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农民工子女可就近入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04:12 人民网-华南新闻

  本报讯跟着父母到城市公办学校读书,曾是许多农民工子女的梦想。但由于目前政策上的诸多限制等原因,绝大多数农民工子女无法到所在城市公办学校就读。海南3月29日出台的《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意见》使孩子们的这一梦想变成了现实。进城务工的农民只要具备《意见》规定的条件,就可以让子女在城市公办学校就近入学,负担的学费也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意见》指出,从现在起,凡是同时符合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属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城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且办理暂住证这四个条件的外来民工子女,都可以在海南城市公办学校就近入学。

  为了切实减轻农民工子女教育费用负担,《意见》要求对外来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一律按照有关义务教育阶段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根据学生家长务工就业不稳定、住所不固定的特点,学校一律实行分期收费的制度,在办理转学手续时禁止收取任何费用。通过缓收、减收、免收和设立助学金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严厉查处违规收费的学校或单位。(罗世容)

  《华南新闻》 (2004年04月06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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