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情,轻判流氓副局长 周宁县法院原刑庭庭长被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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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06:1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福州消息主审周宁县公安局副局长陈长春强暴被害少女案的一审审判长阮某,因重罪轻判涉嫌渎职犯罪,4月2日已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 据了解,阮某在周宁县法院当了10多年的刑庭庭长,而被告人陈长春的妻子则是该法院的财会人员。阮某日前接受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记者采访时承认,陈妻曾找过他,要求他对陈长春从轻判决。受陈妻求情的影响,他办了“人情案”。 此间法律界人士分析认为,身为县公安局副局长的陈长春强暴一强奸案受害人,事后又指使4人作伪证,其行为同时具备酌定从重情节和法定从重情节,理应重判。周宁县法院一审判决“陈长春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属于明显的畸轻判决。 一审法官对陈长春案明显轻判还表现在违反《刑法》第69条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陈长春案两罪并罚,依法决定执行的刑期应在两刑中最高刑三年以上,而不是有期徒刑三年。?穴陈强?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