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外国人如何办理申请手续(法律释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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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08:08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朱先生问:我公司是一家大型餐饮公司,为开发新的餐饮项目,拟聘用两名外国人,请问该怎样为他们办理申请手续? 答: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需要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就业许可证后才能聘用。用人单位须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向其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有效文件。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批。 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应持申请表到本单位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核准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即发证机关)具体负责签发许可证书工作。发证机关应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状况进行核准,并在核准后向用人单位签发许可证书。 中央级用人单位、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可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和办理就业许可手续。外商投资企业聘雇外国人、无须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可凭合同、章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和前述文件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申领许可证书。 还应注意的是,获取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须由被授权单位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通知签证函及许可证书,不得直接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许可证书。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凭劳动部门签发的许可证书、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及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用人单位应在被聘用外国人入境后15日内,持许可证书、与被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原发证机关为外国人办理就业证,并填写《外国人就业登记表》。就业证只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有效。已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30日内,持就业证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留证。居留证件的有限期可根据就业证的有效期确定。 (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 张国)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4月06日 第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