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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拒做义工年底“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09:53 武汉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周锐)执业律师若不愿为指定的法律援助对象打官司,那他就得掏钱“请人代劳”。

  记者昨日获悉:汉阳区司法局今年已率先在全市推行法律援助“义务代偿金制度”。

  汉阳区内的5家律师事务所30名执业律师目前已签下“军令状”——今年每人完成3件“义务官司”,每少打一件“义务官司”,年终年检注册时就得缴纳500元的代偿金。

  执业律师义务服务的对象主要是申请了法律援助的残疾人、低保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

  汉阳区司法局有关人士称,新制度的出台是为了提高律师对法律援助的积极性,让弱势群体得到更多更好的法律援助,另外,《律师法》也明文规定“律师有义务承担法律援助”。

  对新制度如何评价?面对采访,大多数律师表示支持,也有少数律师避而不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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