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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水稻耕地农业税全免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14:23 海峡网-厦门晚报

  我省对种粮农民每百斤补贴4元

  本报综合消息 我省日前发出紧急通知,决定对种植水稻的耕地全免农业税,以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在按最低收购保护价或市场价收购的基础上每百斤再补贴4元,由各级政府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支出。对用良种种植水稻并为国家提供商品粮的农民实行每百斤1元的良种补贴。

  我省已下达今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2362万亩、总产830万吨的指导性计划,把确保全省1800多万亩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基本稳定,列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地要确定一定比例的国有土地出让金用于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其比例不低于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15%。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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