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晓阳:人大解释基本法是“释法”不是“变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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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18:28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4月6日电正在召开的国新办介绍香港基本法解释情况记者会上,有香港记者提问:有人认为,这不是解释基本法,其实是一个修改,是在政制发展当中多加一重阻碍。如何看待这个意见?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乔晓阳回答说:我也注意到香港有舆论对这个问题有所担忧,认为不是释法,是“变法”。乔晓阳说,这次释法是明确具体含义,因为含义本来就是在条文当中,只是把它解释清楚而已,所以不是“变法”。 他举了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曾经作过的关于国籍法在香港特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以及1999年对基本法第22条、24条的解释两次释法的例子说,释法不等于修改,释法是“1+1=1”,修改是“1+1=2”。释法就必须忠于立法的原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