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晓阳:在香港发展民主必须利益兼顾、均衡参与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19:05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4月6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今天下午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回答提问时指出,在香港发展民主,必须要考虑利益兼顾、均衡参与的问题,即便是将来实行特区行政长官普选。 乔晓阳并提请注意香港特区基本法的第45条的内容,提名委员会也是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他指出,这也是体现了均衡参与。 谈及香港人民有什么样的机制表达要求时,乔晓阳说,人民有需要,行政长官有很多咨询机构,可以广泛的吸纳人民的需求,最后由作为特别行政区代表以及按基本法规定向中央负责的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这个报告中应当反映出人民的诉求。 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四十五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 行政长官产生的具体办法由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