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超售与“国际惯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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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0:15 人民网 |
网友:高东海 “国际惯例”会损害消费者利益吗? 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看了4月1日《中国青年报》的一篇报道。这篇报道说,在民航业极为普遍的机票超售现象,极少有航空公司将这种情况主动告知旅客。北京娱乐信报的记者询问了国内多家知名的航空公司,得到了统一的答案,“我们一直这么做,已经好几年了。而且,国内外航空公司都在进行机票超售”。 这话的弦外之音很清楚:这是“国际惯例”,机票超售是与国际接轨。 按“国际惯例”办事我不反对,但“国际惯例”会损害消费者利益?这难以让人相信。 所谓航班超售,就是航空公司的每一航班实际订座大于飞机客舱内可利用座位。说其是“国际惯例”并不假,国外航空公司通常都要超售3%左右的机票。他们这么做,是根据自己的经验,认为不是所有航班都百分之百满员,为保证自己的效益,在明知有风险的情况下超售机票。但这么做的同时,也考虑到了由此可能给旅客带来的损害及纠纷,不但对超售机票进行公开告知,还有对自愿购买超售机票者赠送机票等补偿措施,消费者是否购买超票完全自主决定。在这种情况下,许多旅客为获得航空公司补偿的机会,非常留意航空公司的订座情况,并且争取成为自愿购买超售机票者。波音公司有数据显示,美国航空界每乘运万人就会有近20位旅客被延误行程,但其中有约19人是自愿改乘其他航班的。 这种做法能成为惯例,还在于航空旅客运输市场能够提供各方面到位的配套服务,如航班密度大、转签方便等,不会给旅客的旅行带来很大的影响。如此,航空公司超售过程中的利益由于远远超过赔偿给旅客的费用,降低了运输成本,旅客也有免费乘机的机会,两者都会乐意为之。可以这样说,航班超售是发达国家航空界一种先进的管理手段。 但国内的航空公司借鉴这一制度时,一方面扔掉了旅客的知情权这一很重要的内容,一旦旅客拿着票不能登机,就用“机械故障”或“航班延误”来搪塞;另一方面,对我国航空业还没有发展到欧美国家那样的成熟程度,被拒登机的旅客不能很快地转签机票,以及国内的乘客都有准时登机的习惯等实际问题也没有加以考虑。显然,航空公司只是引来了“国际惯例”对自己有利的部分。 现在一些部门和企业对“国际惯例”很热心,动辄就讲要同“国际惯例”按规。这种精神值得肯定。毕竟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已经成熟,能成为“国际惯例”的东西,既有科学合理的一面,也得到了市场上供需双方的认可,否则它不可能成为“惯例”。我们正处于初步市场经济时期,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会少走弯路,加快发展步伐。同时,我们又是WTO中的一员,也需要按国际通行的规则办事。但问题是,有些部门、企业引进“国际惯例”时,总是胳膊肘往里拐,只要对自己有利,就全然不顾我国市场经济发育还不完善、一些基础设施也不完备的实际情况“引进”和“借鉴”,甚至断章取义,损害消费者利益,使“国际惯例”变成霸王条款。 所以,对于某些部门和企业引进的“国际惯例”,消费者应多一份警惕,不能就那么轻易地信以为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