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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评论:“道德谴责”奈何“商业潜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1:14 新京报

  新京报昨天本报B40版以《家电连锁企业捞钱揭秘》为题,报道了国内一些家电企业对大型家电销售流通企业“敢怒不敢言”的心态———在对大型家电流通企业“深恶痛绝”的同时,却不敢公开“压迫者”和“被压迫者”的名字。显然,这些家电企业认为自己处在一种对自己不利的“商业潜规则”。可是,这种浮于表面的道德谴责,或许“解气”,但很难解决问题。

  不妨界定一下“商业潜规则”:在商业领域,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之间最终实现强者说了算,说白了,就是双方弱肉强食,以至显得“不道德”。事实上,相关的事例,我们早已经耳熟能详:一些大型超市,向供货商索要进厂费、广告费等各种费用,并将商品的进价尽可能地压低。当然,若干年前,这个规则表现为另一种形式:许多商场要往全国各地派出“采购员”搞公关。

  正所谓世事无常,由于经济体制的变化,经过这么多年的“较劲”,现在流通企业有了扬眉吐气的迹象。想当年,由于不管是流通企业还是生产企业大家都是国企,全国一盘棋,倒没有听说谁谴责谁做得不够厚道。现在不一样了,因为一切市场说了算,骤然“得势”的流通企业似乎一下子暴露了资本的青面獠牙:对生产企业何止是不厚道,简直太狠。

  生产企业的“控诉”可能会让一些人觉得触目惊心。但我却要说,国内的家电生产企业远还没有被国美这样的零售大鳄逼到难以生存的地步。如果非要说国美这样的流通企业“狠”的话,那它比起家乐福、沃尔玛这些500强企业差远了。

  就在上月底,沃尔玛受到媒体“道德谴责”:由于它的逼迫,一些生产企业盘剥、压榨工人———沃尔玛的一家中国供应商规定工人每天工作10小时,每周应“正常”工作7天。“正常时间”被非法确定为每周70小时,而非劳动法规定的40小时。每月300小时的非法工作时间所得只有400元左右。最终,谴责的矛头指向沃尔玛。

  说实话,我总觉得沃尔玛在一定程度上是被冤枉的。沃尔玛可能间接地“压榨”了中国工人,但是更直接“剥削”工人的是工厂。那么工厂“压榨”工人的时候,为什么没有人谴责工厂呢?是因为工人太软弱还是政府主管部门缺席?最关键的是,家乐福压低商品进店价格不违法,而工厂让工人超时干活是违法的。

  如果违法的工厂得不到法律的惩罚,那么对“不道德”的沃尔玛进行“道德谴责”又有多大意义呢?这个问题也可以“变通”一下用来问国内家电生产企业:如果流通企业那些不道德的做法不违法,仅仅对其“道德谴责”又有什么意义呢?

  说到这里,我觉得应该将这一现象两个情况分开,一个姑且不太恰当地叫做“市场问题”,另一个称之为法律问题。

  先说“市场问题”。如果现在“不正常”厂商是因为市场竞争所致,而且不违法,那么流通企业的做法无可厚非。换句话说,流通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消费者的利益,给消费者提供更为廉价的商品。再则,流通企业的逼迫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生产尽量降低成本,引入更新的技术。

  再说法律问题。假如流通企业的做法太过分———比如收取高额的进店费等———到了违规或违法的地步,生产企业最好勇敢地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并向这种灰色的潜规则进行挑战。当然,这种挑战最好有一个前提,政府监管到位,相关法律到位。

  法律的问题交给法律解决,市场的问题交给市场解决,单纯“道德谴责”似乎意义不大,即使“控诉”到催人泪下的地步。说句“俗话”:市场经常不相信眼泪。王海涛(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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