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地板上打13孔排水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1:54 京华时报 |
作者: 邓婷来源: 本报讯(记者邓婷)楼上业主暖气管爆裂水淹地板,物业便在客厅、卧室等处打孔排水。然而,楼下业主将物业告上了法院,要求判令物业给其屋顶做防水处理,并赔偿房屋贬值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损失共计8万余元。昨天下午,丰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00年8月,赵女士与北京市华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花费100万元购买了丰台区草桥欣园三区都市之光恋日嘉园一套4室2厅的商品房。2001年5月房屋交付。 2002年3月13日,赵女士带着装修队到新房准备开工时,发现房间里全被水淹了,而阳台、卫生间和几间房屋的顶部共打了13个圆孔。赵当即找到管理房屋的北京市华野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方承认打孔行为,但由于赔偿争议较大,问题一直搁置而未能解决。 法庭上,被告律师辩称,当初打地洞排水是不得已的紧急避险方式,不然楼上业主新铺的地板就会因水淹而全部报废。律师还称,物业已经将洞全部补好,不妨碍房屋的正常使用。 赵女士则反问,物业声称打孔是为了保护楼上业主的利益,那楼下业主的利益就可以不顾吗?她认为,物业对那些孔只进行了普通封堵,并没有做任何防水处理。她担心楼上如再发生漏水事故,水又能顺着补过的地方把她家淹了。 昨天的庭审未有结果,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