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检察干部“七宗罪”将引咎辞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5:53 人民网-江南时报

  新华社成都4月6日电 记者近日从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院内处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增强领导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其自律、自警和自省意识,《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处级领导干部引咎辞职暂行办法》近日出台。

  《办法》中规定: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一是在年度考核或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结果“不称职”票比例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认定确属不称职的;二是办理案件或其他重大事项违反法定程序或未经请示审批,擅自作出决定,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三是由于工作严重失职,致使案件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恶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应承担重要领导责任的;四是在事关党和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危的紧急时刻或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拖延懈怠、推诿卸责、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五是对本部门人员管理监督不力,导致其发生严重违法违纪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六是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群众反映强烈,经组织核实认定不宜再担任领导职务的;七是做出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其他与领导干部身份不相符合的行为,在群众中产生恶劣影响的。

  《江南时报》 (2004年04月07日 第十一版)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