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城市社会治安难点(法制纵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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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6:28 人民网-人民日报 |
“严打”整治斗争集中行动结束以后,城市社会治安又出现了一些新特点、新难点:刑事发案面临反弹压力,特别是爆炸、杀人等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犯罪活动动态化、组织化、职业化和智能化趋向越来越明显,新的犯罪形式和犯罪手段不断出现,发现和打击的难度进一步增大;治安管理出现一些新问题,群访大幅增加、秩序混乱,社会上黑、假、黄等轻微违法犯罪突出,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大量增多。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势必影响社会稳定的大局。 上述问题的产生,有其深刻的主客观原因。从客观上看,经济加速发展产生犯罪率上升压力,世界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在向工业化、城市化迈进的过程中,都出现过犯罪大幅度增加的现象。从主观上看,面对社会治安新形势、新情况,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领导治安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强,往往是研究战术问题多,研究战略问题少;就事论事多,把握全局少;事后突击应对多,事前预测防范少。二是治安管理法规不完善,有的法规废止没有新的法规补位,造成治安管理弱化。三是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治安工作方式、方法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管控手段趋于弱化。四是社区治安防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没有完全理顺,治安防范的基层基础依然薄弱。 解决社会治安难点问题,必须从总体上把握违法犯罪的特点、规律,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努力从根本上实现长治久安。一是完善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要健全社会治安分析评估机制、决策机制、快速反应机制、执法办案机制、治安信息公开机制、决策机制、快速反应机制、执法办案机制、治安信息公开机制,不断提高“严打”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坚持治安工作与城市管理紧密结合。许多秩序混乱现象表面看是治安问题,但暴露的深层次问题是城市管理不到位。公安、司法、城管、民政、工商、文化、房管等部门都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共同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三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持社会治安形势长期平稳,从长远的角度看,关键在预防。要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群众受益的思路,推进治安工作的社会化、科技化、法制化。 《人民日报》 (2004年04月07日 第十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