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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者签了合同却拿不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6:55 人民网-江南时报

  昨日张家港保税区某橡胶轮胎厂的一位丁先生致电本报,称他在这家企业工作已经有7个多月了,至今仍没有拿到劳动合同。丁先生介绍说,他所在的这家企业里没有一个职工拿到属于自己的合同,工厂在签订合同时只让职工在合同上签上自己的名字,至于工资待遇、养老保险等问题一概没有明确,更令人不解的是,本该一式两份的合同,职工个人的那份却也被工厂的有关负责人锁到办公室的抽屉里。来该工厂工作的职工,时间最长的已经有四五年的时间了,可从来没有见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合同。

  丁先生不无忧虑地说:“我现在发生了工伤事故,要到劳动局去进行工伤认定,连合同都拿不出来,只能用厂牌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发生工伤后企业是必须要到劳动部门进行登记的,可企业的有关负责人口头上说要开除我,星期天加班也不通知我。”

  而该厂人力资源部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该厂确实有这样一位职工,他只是有一点点擦伤,厂方已经尽量地照顾他,而且已向劳动局进行工伤登记,至于工厂扣留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问题更是不存在的。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一位同志介绍说,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在签订以后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登记,劳动者手中必须有一份合同备用。丁先生的这种情况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反映,也可以拨打他们的举报电话。丁先生所受的工伤可以到张家港工伤认定处进行认定,在认定工伤后按照相关的规定由工厂进行赔偿,如果仍存在争议,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本报见习记者张留兵

  《江南时报》 (2004年04月07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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