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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部门10项措施促粮食生产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8:34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本报4月6日讯(记者肖建生)省粮食局今日出台10项措施,促进我省粮食生产,帮助农民增产增收,同时扩大市场供应,稳定粮食价格。

  这些措施是:一、建立粮食供应预警机制和保障体系。在全省建立粮食供应监控网络系统和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粮食储备制度,落实各级粮食储备计划,并在粮食风险基金同级财政预算中,及时足额落实粮食储备费用补贴,确保在应急情况下,政府掌握必要的调节手段。为保障足够的粮食供应,省内粮食主销区与省内外主要粮食产区建立了稳定的粮食购销协作关系,确保粮源。并规划建立粮食加工系统、储运保障系统,确定好运输工具、运力、时间和路线等。当前各级粮食部门要立即着手进行粮食采购和粮源调配工作,如果粮食供应出现紧张状态,而采购和调配的粮食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时,经当地政府批准,动用储备粮供应市场,以平抑粮价。

  二、积极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加速振兴粮食产业。当前要着重支持龙头企业的发展,省里将安排一定的财政贴息,用于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对开展为农户提供培训和营销服务、以及研究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等工作的龙头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今年国家实行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加大对主产区以粮食为主要原料的农产品加工业的支持,重点是支持粮食精深加工项目。全省推广10大优质稻品牌和10大湘米品牌,形成100万吨优质稻米精深加工能力,探索二次分配、让利于农的办法,把湖南粮食批发市场建成集现货期货交易、批零交易和物流、商流、信息流为一体的湘米营销窗口,完善市场法规,规范交易行为,逐步完善粮食市场体系。

  三、实行粮食收购目标考核制。今年要保证收购30亿公斤粮食,争取收购35亿公斤,并将收购任务分解到各级粮食部门,作为考核的目标。各级粮食部门要随行就市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保护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

  除了以上三项主要措施外,还有奖励种粮和销粮大户、确保省会和中心城市的粮食供应、确保军粮供应和高校的直接粮食供应、管好用好省级储备粮、帮助民营粮食企业发展、搞好粮食企业的资质认定工作、建立支农基地等七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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