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百个小康示范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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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8:34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本报4月6日讯(记者 张尚武通讯员李兆生)农民富、村庄美、风尚好,才能入选小康示范村。4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全面小康示范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全面小康示范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选择标准和主要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至2008年,全省将100个村建设成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小康示范村,带动全省农村小康建设更快更好地发展。通知要求,示范村建设要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二是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产业作支撑;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四是坚持市场取向,依靠农民群众自主创业。 通知提出,小康示范村主要有三个标准,一是农民富。经济基础好,交通条件便利,主导产业突出,以村为单位,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000元以上。二是村庄美。村庄布局科学合理,绿化覆盖率高,村容村貌好。三是风尚好。村级班子比较强,民主法制制度完善,社会治安环境好。只有符合三条标准的村,才能自愿申报;经评估审定合格,即确定为全面小康示范村。 通知提出了小康示范村建设的主要措施。一是科学规划。各村在今年8月前要做好村庄规划、产业规划和社会公益事业规划。二是部门支持。各地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要向小康示范村倾斜。三是精心实施。省农办每年对示范村建设进行督查,2008年底全面考核测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