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提醒:大龄女青年谨防情感诈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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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9:00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甘丽华)“一两个月内,光我一个人就已经接到3件关于情感诈骗的投诉。”昨日,广州市妇联权益部部长李次奇不无担心地告诉记者,并提醒大龄女青年尤其要提防各种情感诈骗。 无业男子骗38万元 王女士是从开平来广州发展的,在一番打拼后个人有了一定积蓄,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男士,对方自称是个生意人。双方感情发展很快,两人见了女方亲戚,甚至摆了一个正式的酒席宣布了双方的关系。王女士以为这样两人关系已经相当稳定,就差没有领取结婚证。 其间,这位男性以发展事业、开拓生意为由在王女士和其亲戚处拿走了38万元。在双方一起生活了一个多月之后,这位男士突然失踪,王女士的38万元一去不复返。经调查发现,原来对方只是广州城郊的一个无业人士,而且除了王女士外,同时还骗了好几个女性。 入了圈套受害者反成被告 林女士是一家公司的经理,通过婚介所认识了朱某。因为朱某有正当职业,林女士对其比较信任,不久两人就同居了。 同居后,朱某声称自己要偿还前妻及亲友的债务,从林女士那里拿走了5万元,后来又以买房等理由总共从林女士那儿拿走了13万多元。 因为两个人已经商量要结婚,对于朱某借走的钱林女士没有留下任何借条。不久前,林女士发现朱某竟然还和前妻住在一起,因此提出结束关系,并要求朱某偿还那13万多元人民币。 朱某把自己的存折和身份证交给林女士,叫她自己去银行取钱。林女士来到银行取出了存折上的8万元块钱。之后,没想到朱某反而以林女士盗取自己8万元为由将林女士告上了法院。因为对方有银行录像、签名等证据,而林女士并没有朱某向自己借钱的凭据,这场官司极有可能败诉,不仅钱拿不回来,还有可能负上盗取他人钱财的罪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