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警监守自盗录像抓了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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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9:00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4月6日讯(记者 李凌通讯员刘蔚)衡南县某银行经济民警王某监守自盗,日前被该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王某对自己的一念之差懊悔不已。 2003年11月7日上午11时,王某在营业间柜台内巡查时,看到从金库调来的现金,顿生邪念,趁人不注意时,偷偷地从中抽出一叠塞进衣袋。事后,出纳在清点时发现少了1600元,遂向上级机关汇报,在无结果之后,向警方报案。公安机关现场勘查时发现,营业间有“电子眼”装置。在查阅电视监控系统录像资料时,王某的丑行暴露在众人眼底。面对铁的证据,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主动退还了1600元赃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