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东方时评:值得欢呼的"维宪"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9:55 东方网

  选稿:黄河 来源:东方网 作者:汪长纬

  在有生以来的半个多世纪里,我只听到两起为了维护自身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手握《宪法》奋起抗争的事件。两起事件都发生在北京,一个在中南海,一个在崇文区花市胡同;两起事件的当事者都是老人,一位是国家元首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时年68岁,一位是普通百姓黄振坛,今年63岁;一个发生在上个世纪的1966年,一个发生在将近40年后的今天2004年4年月1日。那时,国家主席刘少奇无端受到政治陷害而遭致红卫兵的肆意辱骂、殴打和批斗。在中南海的家中,刘少奇面对疯狂的红卫兵,高举《宪法》愤怒呼喊:我是全国人民选举出来的国家主席,受宪法保护!但红卫兵夺下他手中的《宪法》摔在地上用力一跺:宪法顶个屁!而今,黄老汉祖传住宅要被强制拆迁,而且补偿不合理。因此,尽管有一封比一封升级的政府当局《裁决书》《责令限期搬迁书》《强制搬迁通知书》,但黄老汉心中有宪法,无所畏惧,不为所动。在最后限期的当日,面对警察和警车,黄老汉高举刚刚修改过的《宪法》,依据私人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和国家保障人权的有关条款,终于成功地阻止了强制拆迁。

  两起抗争事件,一起失败了,那不是国家主席的失败,而是人民的失败,正义的失败,法制建设的失败。这个失败不仅仅践踏了国家主席的尊严,而是践踏了人民的尊严,宪法的尊严;一起胜利了,这不仅仅是黄老汉的胜利,而是法制的胜利,是法治观念的胜利。这个胜利维护的不仅仅是黄老汉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而是维护了人民的尊严和权益,维护了宪法的尊严。

  四十年啊,时代进步了,社会进步了,国家进步了!对照四十年前的时代悲剧,黄老汉这次正义凛然的“维宪”行动,无疑值得欢呼。

  这次“维宪”行动之所以值得欢呼,是因为黄老汉强烈的宪法意识,他用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律秩序,维护了宪法尊严。黄老汉是有觉悟的,这是依法办事的觉悟,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觉悟。这样的觉悟无疑会大大推动和加快我国的法治建设。

  这次“维宪”行动之所以值得欢呼,还因为有关当局在黄老汉的抵制面前,最终撤走了警察,暂时停止了强制行动。应当承认,这也是进步,也是对宪法权威和尊严的维护,尽管很被动。如果依照惯例,人们也许会指责黄老汉没有觉悟、不顾市政建设大局,斤斤计较个人得失。但是,在建设法治社会和政治文明的新的历史时期,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是一种难能可贵的觉悟。而不依法行政甚至依权压法、以言代法、执法犯法、漠视群众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才是真正的缺乏觉悟。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党派、团体和政府机构,都只能在宪法的框架内行动,而不允许有任何超越于宪法之上的权利。这是建设真正的法治社会和实现政治文明的必要前提。而人民大众法律意识的高涨和积极而广泛的社会参与,则是实现这一目标必不可少的条件。-->

  作者:选稿:黄河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