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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界人士:释法温和开明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11:20 人民网

  人民网香港4月7日电 香港部分法律界人士认为,此次人大释法相当温和、处理手法开明,相信市民会接受。

  全国政协委员、资深大律师冯华健指出,人大是次释法可以平息港人对政制发展的争拗,澄清疑虑。若不尽快厘清政制发展中的原则性问题,难保未来不会爆发宪政危机。

  冯华健说,人大对“2007年以后”解释为包括2007年,体现了中央的开明。对于“民主派”将这次人大释法演绎成为香港的政制预设关卡,更称由特首提出修改法案是中央收回启动权,冯华健反驳指:“收不收回启动权不是问题所在。这里体现的是行政主导的基本原则。当然,某些人若从政治立场考虑,可能会因为达不到自己的目的而不高兴,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人大是次释法是有宪制权责的。”他强调,港人必须明白一点,宪法和基本法赋予了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的权力,它的解释就是最权威的。不论怎样解释,都具备法律效力。其它人无庸置喙。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形容,这次人大释法温和,处理手法开明。他指出,此次释法重新肯定了香港特区在政改问题上有发言权及主动提出修改的权力,这是合理的做法,亦彰显特区政府的重要角色。

  陈弘毅强调,是次释法并非要设置关卡,而是厘清基本法内不清晰的地方。他认为,人大常委会的释法令中央与特区的角色平衡,澄清激活权不是绝对在一方,而是双方都可以参与及分享。他解释,基本法的原意可能表达得不清楚,特别是有关“如有需要修改”就激活所谓的“三部曲”的部分,在有关条文中,并没有说明应由谁去判断或者去决定,有否需要对香港的政制进行修改,这个不清晰的地方,有些人认为决定权或者激活权在中央,有些人认为决定权应在香港,所以现时人大常委会所采用的方案,可以说是一个折衷,或是中间落墨的方案,就是说香港以及中央都可以共同参与,或者是分享这个激活权。陈弘毅又说,中央指条文中的“07年以后”包括07年,是根据立法原意去澄清有关的条文是实际考虑,并不涉及政治因素,他相信市民会接受。(林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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