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懂法还是办人情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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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04:34 人民网-江南时报 |
南昌 魏文彪 该法院在人事任命、业务水准等方面存在非常不到位、不专业的情况。而周宁县法院在给中国青年报社福建记者站传真的一份有关造成该起错案原因的总结材料中所说的“政治敏锐性和大案要案意识不强;过分强调自由裁量权;不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等话语,都明显是“外行话”,不禁令人对一些地方基层法院法官的法律素养深感忧虑。 该院审判委员会成员责任心的缺失令人震惊。一般人为不写错一个字都要翻翻字典,对于这样一起严重损害受害者权益的案件的判决,这些“不熟悉”刑事法规却掌握审判大权的人竟不会想到要去翻一翻《刑法》。法官面对受害者的权益及法律尊严竟表现得如此麻木不仁,不发生“在看了媒体的报道后才知道办错案”的怪事才怪!另外,之所以造成这起错案,是完全因为不懂法、责任心缺失,还是搀杂着其他因素在内也令人怀疑。单纯不懂法判错案是“失误”,而有意办“人情案”,性质却要严重得多,甚至可能涉嫌犯罪。新华社记者张建高曾就该起案件的判决撰文“重案轻判应当有个说法”,那时至今日,该案的所有“说法”是否都已穷尽或许依然是个问题。 《江南时报》 (2004年04月08日 第四版) |